索引號: | 014236233/2023-01112 | 分類: | 綜合政務\電子政務,其他 通知 | ||
發布機構: | 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通政辦發〔2023〕9號 | ||
成文日期: | 2023-02-13 | 發布日期: | 2023-02-1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區政府辦公室印發通州區關于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運行機制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號: | 014236233/2023-01112 | ||||
分類: | 綜合政務\電子政務,其他 通知 | ||||
發布機構: | 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
文號: | 通政辦發〔2023〕9號 | ||||
成文日期: | 2023-02-13 | ||||
發布日期: | 2023-02-13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稱: | 區政府辦公室印發通州區關于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運行機制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
區政府辦公室印發通州區關于建立健全
政務數據共享運行機制加快推進
數據有序共享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南通高新區管委會,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通州區關于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運行機制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的實施方案》已經區人民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2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通州區關于建立健全
政務數據共享運行機制
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的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的意見》(國辦發〔2021〕6號)、《江蘇省“十四五”數字政府建設規劃》(蘇政辦發〔2021〕61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運行機制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21〕92號)、《南通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運行機制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實施方案的通知》(通政辦發〔2022〕90號)等文件,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網絡強國的重要思想和對江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加快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建立健全權威高效的政務數據共享運行機制,實現政務數據按需適配應歸盡歸、分層分級應享盡享、對接更加精準順暢,充分發揮數據共享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人民群眾和市場主體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為譜寫“強富美高”新通州現代化建設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撐和堅強保障。
(二)基本原則。
1. 堅持統一領導,強化統籌協調。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堅持全區“一盤棋”思想,加強協同聯動,進一步明確數據提供、使用、管理等各相關方的權利和責任,形成職責清晰、協調有力、高效運行的工作機制。
2. 堅持系統迭代,強化數據賦能。加強理念創新、技術創新和方法創新,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統籌協調、目錄管理、供需匹配、常態運行的迭代機制,高質量建設數據中臺,推進政務數據安全高效有序共享。
3. 堅持應用牽引,強化數據質效。堅持問題導向和應用驅動,以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業務協同為重點,推進系統、數據、應用、技術的深度融合,堅決打破“信息壁壘”“信息孤島”和“信息瓶頸”,不斷提高政務數據共享質量和效率。
4. 堅持依法依規,強化安全可控。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發展和安全,堅守信息安全底線,全面構建政務數據共享安全制度體系、管理體系和技術防護體系,推動政務數據按需共享、有序開放,確保政務數據共享全流程全方位安全可控。
(三)工作目標。從滿足普遍性政務需求出發,以政務數據共享為重點,著力破“信息壁壘”、聯“信息孤島”、通“信息瓶頸”,全面提升各地各部門數據共享水平,協調推進公共服務機構、相關企業及第三方平臺數據等社會數據共享,努力實現政務數據高質量共享走在全市前列。推進跨層級、跨區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數據有序流通和共享,建立協調有力、職責明確、運轉順暢、管理規范、安全有序的權威高效政務數據共享運行機制,更好地發揮數據驅動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高效能治理的重要作用。
2023年3月底前,權威高效的政務數據共享運行機制基本建立,數據共享統籌協調、有序運轉和更新迭代體系初步形成,區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的數據共享樞紐作用進一步凸顯,關鍵領域政務數據共享取得顯著成效。建立區級層面的政務數據共享議事協調機制,明確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各部門和單位政務數據共享工作負責人和經辦人;全面摸清政務數據資源底數和普遍共享需求,動態發布政務數據目錄和供需對接清單,健全全區一體化數據供需對接和數據質量管理機制。
2023年底前,權威高效的政務數據共享運行機制更加完善,區域一體化政務數據共享服務體系全面建成,形成協調推進有力、技術體系完備、安全管理有序、制度規范健全、不斷自我迭代的政務數據高質量共享新格局。政務數據共享對接機制高效運行,數據按需共享率達到95%以上,分鐘級數據共享需求滿足率達到90%以上,有力支撐數據安全有序高效共享;數據質量管理體系和標準規范更加完善,全面貫穿政務數據共享各領域、全流程;安全保障水平顯著提高,數據風險管控能力持續增強;政務數據共享分級分類應用持續深化,政務數據高質量共享工作繼續走在全市前列,形成一批特色鮮明、全市領先的政務數據共享重大應用示范。
二、工作機制
(四)建立區級層面政務數據共享議事協調機制。依托通州區政府數字化轉型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政務數據共享議事協調機制(以下簡稱協調機制),承擔以下職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區委、區政府有關政務數據共享的決策部署,統籌推進政務數據共享工作;審議政務數據共享重要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指導督促各地各部門落實數據共享責任,加強考核評估;推進政務數據共享工作制度、標準規范和安全機制的建設和貫徹執行;組織開展試點示范、技術創新和經驗推廣。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作為區級政務數據共享工作主管部門,承擔日常協調保障工作。探索建立首席數據官(CDO)和超級數據員制度,推動部門系統建設和數據治理,提高業務和技術融合水平。設立區級政務數據共享專家小組,提供政策咨詢和前瞻指導。
(五)強化各地各部門政務數據共享工作職責。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各部門和單位按照協調機制部署,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共享責任;明確政務數據共享工作負責人和經辦人,統籌推進政務數據歸集利用、充分共享;提升政務數據共享統籌協調能力和服務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規范,加強支撐保障能力建設,明確安全管控責任,嚴格落實數據安全治理要求。區級部門、垂管部門負責對上銜接,推動本部門垂直管理業務信息系統數據共享。
三、運行體系
(六)建立政務數據共享交換體系。充分發揮區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樞紐作用,歸并整合部門自建的政務數據交換通道,建立政務數據供需管理和屬地回流機制,加快完善人口、法人、電子證照、信用、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等基礎數據庫,以及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各部門單位業務資源數據庫和相關專題庫,加強統籌管理、按需匯聚、整合共享、關聯應用,形成標準統一、管理協同、安全可靠、權威高效的新一代政務數據共享交換體系。建立健全以數據實時共享為主要目標,以數據接口調用和庫表交換為基本方式,以數據產品定制服務為重要手段的政務數據共享對接機制,實現海量政務數據合理分布、安全存儲、有序調度,不斷提升數據治理水平,滿足政務服務一件事通辦、區域治理一類事統管、政務運行一體事聯辦等數據共享需求。
(七)建立政務數據目錄體系。強化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部門和單位數據共享責任,按照“明確權力清單、明確事項清單、統一事項標準、細化事項內容、梳理業務流程、形成數據清單”的路徑,以共享為原則、不共享為例外,依法依規編制本地本部門政務數據目錄,明確目錄名稱、應用場景、提供渠道、信息項名稱、共享類型、敏感級別等要素,全面摸清履職過程中產生、采集和管理的政務數據底數。政務數據目錄各自依托區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進行發布,并做好運行管理和及時更新,形成銜接一致、完整有效的政務數據目錄體系。
(八)建立政務數據供需匹配機制。以數據需求方為發起點,依托區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建立政務數據共享跟蹤和成效反饋機制,加強數據需求響應管理,建立政務數據供需匹配機制,做好需求響應的滿意度評價,實現政務數據供需服務閉環運行。數據需求方提出數據需求并做好應用成效反饋,協力推進政務數據共享流程不斷完善。數據供給方負責政務數據目錄和供需對接清單的編制,實施動態管理,并及時改造相關業務系統,按需提供高質量數據。在疫情防控以及社會公共安全衛生等重大事件應急處置中,數據供給方要快速、及時提供相關數據資源,配合開展數據研判分析,確保數據有效、分析準確,為應急處置決策提供數據支撐。協調機制及時發布供需對接清單,政務數據共享工作主管機構做好數據供需匹配及共享跟蹤、需求響應的督促評價。各單位需使用公共服務機構、相關企業及第三方平臺等方面數據的,可采用協商、采購、合作開發等方式,在確保數據安全前提下,打通網間數據共享通道,通過數據接口、批量交換等途徑實現共享。
(九)建立政務數據資源動態維護機制。政務數據共享工作主管機構加強與數據需求和供給部門的業務銜接,及時掌握共享數據的調用類型、數量、頻次、應用場景,準確把握共享數據的使用情況和應用成效,推動數據持續更新。加強數據共享交換技術和方法創新,加快建立直通數源、實時同步的數據快速交換模式,保障數據實時更新。完善數據清洗規則,加強政務數據目錄和數據資源的動態管理,及時清除不符合質量要求和應用需求的數據,實現數據有效更新。
(十)建立政務數據治理和質量管理機制。堅持數據需求導向,按照數據標準規范開展數據治理工作,明確數據采集、匯聚、治理、存儲、共享、安全、開發利用等各環節管理和職責要求,建立健全數據全生命周期治理體系。以應用實效為牽引,建立問題數據發現、反饋、修正、共享的閉環流程,形成從應用中來、到應用中去的質量提升治理生態。運用多源比對、關聯分析、快速校核等技術手段提高數據可信溯源和校核糾錯能力。建立處理數據異議的標準規范和處置機制,健全數據質量評估報告制度,提高數據一致性、完整性、準確性、時效性。
(十一)建立政務數據共享高效運行的迭代機制。按照“協調機制有力、供需責任明確、協議規則透明、服務保障及時”的要求,不斷提高數據共享精準化、便捷化水平,實現政務數據共享運行機制的有序迭代;強化區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建設,為各單位開發業務應用提供數據支撐服務,通過“供需清單編制、數據資源掛接、數據需求匹配、業務流程再造、應用系統整合”的循環路徑,推動部門業務系統的流程優化和功能提升,實現業務流和數據流的融合迭代;加強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云計算、物聯網、第五代移動通信(5G)等新技術運用,推動政務數據共享技術的更新迭代,持續提升全社會數據運用的能力和價值。
四、安全防控
(十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把數據共享安全可控管理擺上突出位置,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各部門和單位對工作中收集和產生的數據及數據安全負責。區政務數據共享工作主管機構要會同網信、公安、機要、保密等部門,推進數據共享安全保障制度建設,按照“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政務數據采集、匯聚、治理、存儲、共享、開發利用等各環節安全責任主體,督促落實數據共享安全管理責任;建立數據安全評估制度、安全責任認定機制和重大安全事件及時處置機制,完善政務數據共享全周期安全保障措施,增強數據安全預警和溯源能力,持續提升整體防護和監管水平。
(十三)加強政務數據供給和使用安全。數據供給方要加強對共享數據的分類分級管理和保密審查,甄別區分涉密數據與非涉密數據、有條件共享數據與無條件共享數據,針對各類數據進行分級管理,不得在電子政務外網等非涉密網絡中共享涉密數據,有效防范數據泄露和非法獲取,確保國家秘密安全。數據使用方要加強共享數據授權管理,強化涉密、重要敏感等數據使用監管,按需申請共享數據,嚴格控制共享范圍,確保共享數據規范使用,不被泄露、濫用、篡改。區政務數據共享工作主管機構要健全相關安全管控體系,保障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安全可靠運行。強化對參與政府信息化項目建設運營企業的監管,研究制定管理辦法和規定,明確相應規范和標準,避免政務數據被違規截留、商業化使用。
五、制度規范
(十四)健全管理制度。根據國家、省、市關于公共數據管理相關法規制度,結合通州實際,制定完善我區公共數據管理相關制度文件,明確數據共享各方權利、責任,對數據資源采集、匯聚、治理、存儲、共享、安全、開發利用等實行全方位規范管理,保障數據安全有序高效共享,為數字政府建設提供制度保障。
(十五)執行標準規范。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包括總體架構、基礎設施、數據、業務、服務、管理和安全等相關標準規范,把標準化建設貫穿政務數據共享全過程各領域。建立健全標準應用推廣機制,將標準引入政務信息化項目立項、采購、驗收等管理全過程。加強政務數據共享和數字政府標準規范體系的宣貫培訓、推廣實施和績效評價。
六、保障措施
(十六)加強組織實施。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各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政務數據共享工作,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具體抓,根據本實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和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時間節點和責任分工,確保政務數據共享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區各部門和單位將政務數據共享工作負責人和經辦人信息于2023年3月底前報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備案,同步完成政務數據目錄編制工作。
(十七)加強能力建設。加快全區政務云建設和電子政務外網提檔升級,提升云網基礎設施集約化建設水平和支撐保障能力,更好滿足政務數據共享對算力算法的需求。研究采取有效的人才引進激勵政策,積極提供適宜高端人才發展的條件,探索建立政、校、企合作培養人才模式,為高水平的數據安全有序高效共享提供有力支撐。將政務數據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列入各級黨政機關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學習培訓內容,不斷增強數據共享意識和能力。
(十八)加強項目管理。建立全區政務信息系統資產管理制度,對各單位政務信息系統實行統一注冊管理。落實《江蘇省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網絡安全管理規定》(蘇網信委〔2021〕2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通市市級政務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通政辦發〔2021〕53號)、《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通州區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通政辦發〔2023〕7號)等文件精神,對區級政務信息系統進行優化歸并整合,對不符合數據共享要求的政務信息化建設項目,不予審批建設,不予安排運維經費,從源頭上打破“信息壁壘”,著力解決“信息孤島”問題,從根本上保障網絡與數據安全責任落到實處。
(十九)加強資金保障。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各部門和單位要合理安排經費支持政務數據共享,相關工作經費按規定落實。對政務數據共享相關經費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定期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完善政策、改進管理和安排預算的重要依據。
(二十)加強監督評估。充分發揮監督評估的導向作用,客觀公正評估政務數據共享成效,以應用成效倒逼數據質量提升。研究制定政務數據共享工作監督評估辦法,積極運用第三方評估、專業機構評定、群眾滿意度評價等方式開展評估評價。依規將政務數據共享工作納入年度綜合考核,對未按要求完成任務的進行重點督查。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要加強對政務數據共享工作的指導協調,建立月跟蹤、季通報、年評估機制。重要情況及時報告區政府。
附件: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運行機制任務分工
附件
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運行機制任務分工
序號 |
工作任務 |
牽頭單位 |
配合單位 |
完成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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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區級層面政務數據共享議事協調機制 |
(1)建立區級層面政務數據共享議事協調機制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
2023年2月 |
|
(2)探索建立首席數據官(CDO)和超級數據員制度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2023年5月 |
|||
(3)設立區級政務數據共享專家小組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2023年2月 |
||||
2 |
強化各地各部門政務數據共享工作職責 |
(1)明確各部門單位政務數據共享工作分管負責人和經辦人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
2023年3月 |
||
(2)負責對上銜接、推動本部門垂直管理業務信息系統數據共享 |
區有關部門和單位、垂管部門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持續推進 |
|||
3 |
建立政務數據共享交換體系 |
(1)優化區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歸并整合部門自建的政務數據交換通道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2023年5月 |
||
(2)建立政務數據供需管理和屬地回流落地機制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
2023年2月 |
|||
(3)加快完善人口、法人、電子證照、信用、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等基礎數據庫 |
區公安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等相關部門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持續推進 |
|||
(4)完善業務資源數據庫和相關專題庫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
持續推進 |
||||
(5)建立健全以數據實時共享為主要目標以數據接口調用為基本方式,以數據產品定制服務為重要手段的政務數據共享對接機制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
持續推進 |
|||
4 |
建立政務數據目錄體系 |
(1)編制政務數據目錄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2023年3月 |
|
(2)做好政務數據目錄發布更新維護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持續推進 |
|||
5 |
建立政務數據供需匹配機制 |
(1)建立政務數據共享跟蹤和成效反饋機制,加強數據需求響應管理,建立政務數據供需匹配機制,做好需求響應的滿意度評價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
2023年3月 |
|
(2)提出數據需求并做好應用成效反饋,推進完善政務數據共享流程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持續推進 |
|||
(3)做好數據供需對接清單的編制和動態管理,按需提供高質量數據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2023年3月 |
|||
(4)及時發布供需對接清單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
動態發布 |
|||
(5)做好數據供需匹配及共享跟蹤、需求響應的督促評價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
持續推進 |
|||
6 |
建立政務數據資源動態維護機制 |
(1)加強與數據需求和供給部門的業務銜接,及時掌握共享數據的調用類型、數量、頻次、應用場景,準確把握共享數據的使用情況和應用成效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
持續推進 |
|
(2)加快建立直通數源、實時同步的數據快速交換模式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
2023年5月 |
|||
(3)完善數據清洗規則,加強政務數據目錄和數據資源的動態管理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
持續推進 |
|||
7 |
建立政務數據治理和質量管理機制 |
(1)建立健全數據全生命周期治理體系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
2023年5月 |
|
(2)建立問題數據發現、反饋、修正、共享的閉環流程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
2023年3月 |
|||
(3)建立處理數據異議的標準規范和處置機制,健全數據質量評估報告制度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
2023年3月 |
|||
8 |
建立政務數據高效運行的迭代機制 |
(1)提高數據共享精準化、便捷化水平,實現政務數據共享運行機制的有序迭代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持續推進 |
|
(2)強化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建設為各地各部門開發業務應用提供支撐組件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
持續推進 |
|||
(3)推動部門業務系統的流程優化和功能提升,實現業務流和數據流的融合迭代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持續推進 |
|||
(4)加強新技術運用,推動政務數據共享技術的更新迭代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
持續推進 |
|||
9 |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
(1)推進數據共享安全保障制度建設 |
區委網信辦、區公安局、區委機要局、區國家保密局、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實施數據共享部門和單位 |
持續推進 |
|
(2)建立數據安全評估制度、安全責任認定機制和重大安全事件及時處置機制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
2023年5月 |
|||
10 |
加強政務數據供給和使用安全 |
(1)加強對共享數據的分類分級管理和保密審查 |
區委網信辦、區委機要局、區國家保密局、區公安局、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實施數據共享部門和單位 |
持續推進 |
|
(2)加強共享數據授權管理 |
區委網信辦、區公安局、區委機要局、區國家保密局、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單位 |
持續推進 |
|||
(3)健全數據共享安全管控體系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單位 |
持續推進 |
|||
(4)強化對參與政府信息化項目建設運營企業的監管研究制定管理辦法和規定,明確相應規范和標準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單位 |
2023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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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健全法規制度 |
根據國家和省關于公共數據管理相關法規制度,制定完善我區公共數據管理相關制度文件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
2023年5月 |
|
12 |
執行標準規范 執行標準規范 |
(1)貫徹執行國家、省相關標準規范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單位 |
持續推進 |
|
(2)建立健全標準應用推廣機制,將標準引入政務信息化項目立項、采購、驗收等管理全過程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單位 |
持續推進 |
|||
(3)加強標準規范體系的宣貫培訓、推廣實施和績效評價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單位 |
持續推進 |
|||
13 |
加強組織實施 |
(1)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和具體工作方案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單位 |
2023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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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負責人、經辦人報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備案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單位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2023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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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加強能力建設 |
加快區政務云平臺建設和電子政務外網提檔升級,提升云網基礎設施集約化建設水平和支撐保障能力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持續推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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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加強項目管理 |
建立區級政務信息系統資產管理制度,對部門政務信息系統實行統一注冊管理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單位 |
2023年5月 |
|
16 |
加強監督評估 |
(1)實行“季度通報、年度評估、定期督查、及時整改”的政務數據共享運行評估工作機制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持續推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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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政務數據共享工作監督評估辦法 |
區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區大數據中心) |
2023年5月 |
區政府辦公室印發《通州區關于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運行機制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的實施方案》的通知.docx